内蒙古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> 计算机操作员申报条件/评价方式
计算机操作员
颁布时间:2008-02-29 发文号:劳社厅发〔2008〕5号
技能等级:初级、中级、高级
申报条件
一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
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一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2)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
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(5)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(含大专)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一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2)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
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5)取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(含本科)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
用计算机模拟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
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证书者,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,免
考技能操作考核,直接将高新技术考试成绩认定为相应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成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