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> 机场场务员申报条件/评价方式
机场场务员
颁布时间:2007-11-26 发文号:劳社厅发〔2007〕23号
技能等级:五级/初级、四级/中级、三级/高级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

申报条件

初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
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1 年以上。

中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2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

(3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以上本专业毕业生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4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以上本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年以上。

高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2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

(3) 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证书或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4) 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证书或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。

(5) 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后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6) 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年以上。

技师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结业证书。

(2)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

高级技师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结业证书。

(2)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

鉴定方式
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、模拟和口试等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