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> 铁路线路工申报条件/评价方式
铁路线路工
颁布时间:2005-12-08 发文号:劳社厅发〔2005〕11号
技能等级: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技师、高级技师
申报条件初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 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中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 毕业证书。
(2) 取得本职业初级 (五级) 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及以上。
高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 (专业) 毕业证书。
(2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及以上技师
-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者)
取得本职业高级 (三级) 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及以上
-高级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者)
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及以上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技师、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