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条件
初级公关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经初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,
(2)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、秘书) 2 年以上
(3)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共关系或相关专业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、秘书) 毕业证书。
中级公关员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、秘书) 2 年以上,经中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 取得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 (新闻、广告、营
销、管理、秘书) 3 年以上。
(3) 具有公共关系专业或相关专业 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、秘书)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。
高级公关员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、秘书) 2 年以上,经高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 取得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。
(3)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、秘书) 2年以上。
(4) 具有公共关系本科学历,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。
公关师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,经公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 取得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。
(3) 具有公共关系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,或具有大学本学历并连续从事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) 6 年以上。
(4) 具有公共关系 (方向) 硕士以及 MBA、MPA 学位,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) 1 年以上。
高级公关师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,经高级公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 取得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。
(3) 具有公共关系本科学历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,或具有相关专业 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管理) 本科学历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2 年以上。
(4) 具有公共关系硕士 (方向) 及以上学历或 MBA、MPA 学位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
工作 5年以上。
(5)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职业表现突出或担任本职业高级管理职务 (总经理或总监以上职务),为职业发展和行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资深专业人士,须由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公关专业委员会两名委员推荐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专业能力考核:公关员采用闭卷笔试方式;公关师、高级公关师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,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