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> 社群健康助理员申报条件/评价方式
社群健康助理员
颁布时间:2021-10-15 发文号:人社厅发〔2021〕82号
技能等级: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
申报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(含)以上。
(3)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
①相关职业: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、公共营养师、生殖健康咨询师、计算机程序设
计员和计算机软件测试员等,下同。
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技校:护理、公共营养保健、家政服务、休闲体育
服务、老
年服务与管理、健康服务与管理、康复保健、健康与社会照护、健康指导与管理等服务类
专业,食品加工与检验、食品营养与卫生、食品质量与安全等轻工类专业,药品服务与管
理、
药品营销等医药类专业:中职院校:护理、营养与保健、康复技术、中医护理、中医
养生保健、中医康复技术、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、生殖健康管理、卫生信息管理等医
药卫生大类专业,现
代家政服务与管理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、老年人服务与管理、社会福
利事业管理、社会保障事务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,软件与信息服务、数字媒体技术
应用、计算机应用等电子与信息大
类专业,客户信息服务等财经商贸大类专业;高职高专
院校:卫生信息管理、公共卫生管理、预防医学、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、护理、康复治疗
技术、中医康复技术、健康管理、中医养生保健、
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等医药卫生大类
专业,社会工作、公益慈善事业管理、社区管理与服务、网络舆情监测、智慧健康养老服
务与管理、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、社区康复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
类专业,食品质量与安
全、食品营养与健康、药品经营与管理、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等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
业,计算机应用技术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数字媒体技术等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,
休闲服
务与管理等旅游大类专业;职业本科:食品营养与健康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药事服务与管
理等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,护理、公共卫生管理、健康管理、医养照护与管理等医药
卫生大类
专业,现代家政管理、智慧健康养老管理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;普通高
校:基础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卫生监督、食品卫生与营养学、妇幼保健医学、康复治疗学、
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,教育
康复学、卫生教育、运动康复等教育学类专业,计算机科学与
技术、数字媒体技术等工学类专业,下同。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
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
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
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3)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。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该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;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和方案演讲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;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,通常采取情景模拟、案例分析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为合格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(含)以上。
(3)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
①相关职业: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、公共营养师、生殖健康咨询师、计算机程序设
计员和计算机软件测试员等,下同。
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技校:护理、公共营养保健、家政服务、休闲体育
服务、老
年服务与管理、健康服务与管理、康复保健、健康与社会照护、健康指导与管理等服务类
专业,食品加工与检验、食品营养与卫生、食品质量与安全等轻工类专业,药品服务与管
理、
药品营销等医药类专业:中职院校:护理、营养与保健、康复技术、中医护理、中医
养生保健、中医康复技术、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、生殖健康管理、卫生信息管理等医
药卫生大类专业,现
代家政服务与管理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、老年人服务与管理、社会福
利事业管理、社会保障事务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,软件与信息服务、数字媒体技术
应用、计算机应用等电子与信息大
类专业,客户信息服务等财经商贸大类专业;高职高专
院校:卫生信息管理、公共卫生管理、预防医学、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、护理、康复治疗
技术、中医康复技术、健康管理、中医养生保健、
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等医药卫生大类
专业,社会工作、公益慈善事业管理、社区管理与服务、网络舆情监测、智慧健康养老服
务与管理、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、社区康复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
类专业,食品质量与安
全、食品营养与健康、药品经营与管理、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等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
业,计算机应用技术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数字媒体技术等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,
休闲服
务与管理等旅游大类专业;职业本科:食品营养与健康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药事服务与管
理等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,护理、公共卫生管理、健康管理、医养照护与管理等医药
卫生大类
专业,现代家政管理、智慧健康养老管理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;普通高
校:基础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卫生监督、食品卫生与营养学、妇幼保健医学、康复治疗学、
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,教育
康复学、卫生教育、运动康复等教育学类专业,计算机科学与
技术、数字媒体技术等工学类专业,下同。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
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
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
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3)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。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该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;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和方案演讲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;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,通常采取情景模拟、案例分析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为合格。